美国投资移民程序大致如下: 

1、选择投资项目,确定申请方案; 

2、材料准备及整理,申请文件制作; 

3、投资人将全部投资金额汇入监管帐户,取得汇款凭证; 

4、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。收到美国移民收件通知书,取得申请人立案号; 

5、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核准通知书,(如果美国移民局要求补件,律师完成补件后才能收到核准通知书)律师为申请人办理移民签证申请; 

6、领事馆通知投资人面签日期,并要求投资人进行健康检查; 

7、全家到美国领事馆接受面谈,移民官当场告知投资人面谈结果,获得移民签证。

8、获得签证后180天内,投资人须赴美。(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,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的新生活); 

9、报到后十四天,全家人分别收到美国移民局签发的绿卡 。

 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:

    1.个人信息材料

    全家身份证复印件、全家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和美签出入境证明、全家出生证明、户籍卡复印件、结婚/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主申请人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、个人简历和5*5照片8张。

    2.资金证明

    投资款和项目管理费的资金来源证明报告,常见的资金来源证明方式包括房产抵押、房产买卖、工作收入、股东借款、股票、基金、股息分红等等。

    3.申请费材料

    需要提供I-526申请费的汇票原件,汇出50万美金和I-526申请费的账户必须是主申请人的账户,可以是联名账户。

    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,上交移民局,根据移民局返还的档案号查询审批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