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移民前,投资人有必要熟知移民的专有名词,如居留权、永居、申根国、欧盟国、绿卡、入籍、移民监等等,只有充分认识这些才能更好地按需选择移民目的地。
 

2.并不是所有欧洲国家都是“申根国”。获得任意一个申根成员国的签证或居留权,即相当于拥有了一张“欧洲通行证”,可以自由出入欧洲26个申根国。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欧洲国家都为“申根国家”,比如塞浦路斯是欧盟国,但不是申根国,而葡萄牙、西班牙、希腊、意大利则同为申根国。
 

3.居留权也是有界定的。根据目前多数欧洲国家的购房移民政策,投资者最开始所获得的是有一定年限的临时居留权,这与永久居留权,即“绿卡”,有一定的区别。新移民如想获得永久居留权,需要依据欧洲各国永久居留条件再次申请。例如:希腊申请人是一步到位获全家永居身份。
 

4.怎样保留自己的“居留权”。购房移民欧洲后,无论是否直接获得永久居留权,移民国家对于申请人在如何保留“居留权”上都有一定的要求,移民者需注意这方面的相关政策。例如是否有居住要求,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“移民监”。不过欧洲购房移民在临时居留签证期间的居住要求都十分宽松,如希腊、西班牙、意大利、塞浦路斯等国家都没有硬性的居住时间限制。
 

5.保留“居留权”与房产所有权的关系。如希腊、塞浦路斯等国家虽然没有“移民监”,但一旦房产出售,就会丧失居留许可。西班牙及葡萄牙也需要在持有房产的前提下,才可续签“黄金签证”。
 

6.移民后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工作。欧洲移民国家对于移民者的工作有十分严格的限制,像希腊和塞浦路斯这些国家政策规定,移民者在取得国籍之前,都不允许在当地工作,只能开办企业。但是葡萄牙购房移民投资者,除了可以在当地开办企业,也可以接受他人或企业的雇用。